1、凡参加我市公务员面试的考生必须本人持相关证件于面试前一天的8:00-12:00在面试报到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2006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
已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尚未领取的需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
社会在职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保管考生本人档案的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
复审时报考者本人提供的证件与招考简章计划中公告职位要求条件资格不符的、报考表填写不真实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复审工作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2、面试考生必须携带复审合格,经我局签章的《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在开考前20分钟,到达指定的面试候考处抽签候考。
3、面试时间:报考汉中市委、市政府、县区机关单位,公安系统高交大队,法院系统的考生2006年3月9日8:00-18:00面试。共计32个职位。
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不含报考高交大队的)2006年3月10日8:00-18:00面试。共计39个职位。
4、面试报到及面试地点:汉中市汉宝大酒店 (汉中火车站广场东南侧) 。
5、考生须准备两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和体检费用。面试后拟录用的,于次日参加体检。体检表中填写的电话号码,须保持畅通和不得变更,否则后果自负。
6、希望各位考生按时参加,不得迟到,不得请假。逾期未参加者,视为弃权。
注:面试名单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anxi.gov.cn)、
陕西人事人才信息网(www.sxrs.gov.cn)公告。
中共汉中市委组织部
汉中市人事局
200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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