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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试时间:2007年3月18日上午8:30开考。
二、面试地点:铜川市新区朝阳路9号,市委办公区2号楼4楼会议室。
三、面试要求:
1、考生参加面试时应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所有面试考生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面试地点集合进行抽签,决定面试排序。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
四、资格审查:
1、时间:2007年3月8日上午8:30至下午5:00。
2、地点:报公安系统考生请到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3号楼5层30513号,市人事局奖惩任免科,电话:0919-3185687;报检察院系统考生请到铜川市新区朝阳路9号,2号楼3层312号,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电话:0919-3283248。
3、注意事项: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准考证、所在院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或所在单位出具的统一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一份。已毕业的考生还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4、如考生本人真实信息与报考所填信息不符,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本人放弃面试资格。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及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空出的职位,将从报考同职位未入围且笔试成绩70分以上考生中按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中共铜川市委组织部
铜川市人事局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