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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招录公务员面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陕西省各级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就司法行政系统2007年招考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参加面试考生具体名单见: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anxi.gov.cn)、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等网站公布的617人。

  一、面试工作安排

  (一)资格复审

  所有进入面试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本人亲自到场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2007届)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准考证,以上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当时报名的网站下载); 

  ③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表需附照片,原件及复印件;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本人工作证原件、复印件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带人才交流中介机构有关证明;
 
  ③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当时报名的网站下载),附照片;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顺延递补笔试下一名考生。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弃权。

  (二)资格复审时间:

  监狱系统:2007年3月7、8日上午9时—下午6时

  劳教系统:2007年3月12日上午9时—下午6时

  (三)资格复审地点:

  监狱系统:警苑饭店(西安市青年路二巷)

  劳教系统:警龙饭店(西安市习武园)

  二、面试的时间、地点

  1、监狱系统:

  面试时间:2007年3月10日—11日

  面试地点:警苑饭店(西安市青年路二巷)

  2、劳教系统:

  面试时间:2006年3月14日

  面试地点:警龙饭店(西安市习武园)

  3、参加面试的考生务于7:30前到达考场,进行抽签排序;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以备查验。迟到15分钟以后,视为弃权。



                                             陕西省司法厅政治(警务)部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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