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
时间:2007年3月19日 8:00—12:00 14:00—17:30
地点:凤凰宾馆(延安市中心街)
资格复审时,须由本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所在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一份。
资格复审时,本人提供的证件与报名填写信息不一致的,为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序补充下一位考生。
二、面试时间:
2007年3月22日—23日(具体时间详见考生须知)。
三、面试地点:
抗大宾馆(延安市二道街)
四、体检:通过面试的考生2007年3月24日体检
附:《2007年延安市招录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注:1、考生须准备近期免冠照片2张;
2、考生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的吃、住、体检费用自理;
4、考生联系电话不得变更,须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5、应届毕业生必须为2007年7月底前毕业的学生。
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
延安市人事局
二OO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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