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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职能及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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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 |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00]77号),陕西省财政厅是省政府主管全省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综合经济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草拟本省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并按规定报请批准后监督执行。 二、根据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计划;按照复式预算的原则,编制并组织执行本省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年度决算。 三、管理本省各项地方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并负责地方税政管理;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或报请省政府审批地方税收的减免工作。 四、负责管理基本建设拨款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省财政直接掌握分配的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和支援农村生产支出。 五、负责管理本省工交、商贸、农业、文教、卫生、科学等事业费,管理行政经费和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编制,管理省级公检法司经费、外事经费及其财务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检查。 六、负责省级机关的行政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批;负责省级机关土地、房产、车辆、设施和办公设备的配备、调拨、清查登记、监督检查。 七、负责监督管理国家拨给的陕北建设补助资金、扶贫资金、老区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 八、负责审批管理本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罚没收入和其他应当上交本级财政的收入;安排罚没财物的拍卖处理工作。 九、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拟定彩票管理制度和发行计划及监督彩票发行;管理世界银行对本省贷款项目的财务工作,管理非贸易外汇,核定党政干部因公出国用汇指标。 十、负责本省预算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 十一、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方针政策、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 十二、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本省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三、管理本省会计工作,指导和监督本省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试及高级会计师职称的评审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四、负责对各设区市、县(市)、乡财政收支和省级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及其执行财税政策、法令的情况等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十五、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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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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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负责厅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新闻发布、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和接待工作;负责厅机关财务报账和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承担与省政协经济委、提案委的联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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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处 |
研究本省财政发展战略和分配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拟订本省财力综合平衡方案;分析预测本省国民经济运行形势,提出调整经济政策及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的建议;提出住房、物价和国有土地、矿产资源使用制度调整改革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研究拟定本省收入分配方面的政策制度;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负责审批本省和省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标准的确定,管理收费的立项和标准;负责罚没收入收缴政策的制定和罚没财物的拍卖处理事务;牵头负责全省投资环境的综合治理;统一监制和管理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及其他财政票据,制定票据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检查指导财政票据的使用;研究制订彩票管理政策制度,审核和下达发行计划,监督管理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监管彩票市场;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耕地开垦费、车辆通行费等专项收入收缴政策的制定并监督管理资金的使用;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进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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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处 |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预算法》和有关财经法规,参与研究拟定权限范围内有关税收政策,提出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政策性建议;负责全省及省本级财政收入的组织督促工作,掌握分析全省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拟订全省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指导省以下各级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编制全省及省级年度预算和省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办理上下级财政结算事项;负责省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测算工作;编制、审查、批复省级部门预算;负责全省乡镇财政资金、县乡政权建设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与省人大财经委的联络事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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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处 |
负责全省财政资金调度;负责办理各种财政性资金拨款;负责管理各种财政性资金账户;负责审批部门和单位银行开户;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办理省级收入有关退库事宜;负责汇总编制省级财政决算及全省财政总决算,负责汇总编制省级及全省部门决算,办理部门和市区决算批复;负责国债转贷资金的还本付息工作;负责管理和审批省级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统计、分析预算外资金状况,管理和监督预算外资金收支;负责编制全省财政收支旬、月报和分析报告全省预算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省预算会计工作,制定有关具体核算办法的补充规定;全省负责组织财政、税务、金库预算收入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建设,协调财政、税务、金库之间的工作关系;研究和推行全省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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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 |
牵头拟定《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负责制定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援助经费;负责拟订接待及外事财务管理制度;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参与分管省级部门(单位)基本建设的立项调研工作;负责省级机关车辆更新及新增计划编拟;负责分管省级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审核分管省级部门(单位)的年度收支计划和财务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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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文处 |
参与分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掌握分管部门业务的本省基本情况;负责制定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牵头拟定《事业单位财务通则》实施细则;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负责分管部门、单位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工作;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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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处 |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法系统基本情况,参与制定政法系统行业发展规划和经费开支标准、定额等财政管理政策、制度;根据政法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参与编制省级各部门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预算安排方案,组织对政法系统财政支持项目的前期可行性分析论证并提出立项建议;负责政法部门正常业务费和专项经费的分配、管理,监督专项经费使用和追踪问效,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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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处 |
研究提出修改、完善全省财税法规的建议,制定地方财税立法规划;组织、协调和参与本省重要财政法规的拟订;审核上报地方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法规草案;审核地方其他法规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条款;负责调处涉及省级单位的产权纠纷和行政仲裁;监督检查财税法规的执行,负责办理本厅管辖的法制方面的日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国家赔偿费用管理;组织本省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厅内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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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 |
管理全省会计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制度;负责会计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会计职称考试和评审工作;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和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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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研究和拟定财政厅机关和所属单位有关人事管理制度;负责财政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及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承办财政厅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的具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考核、奖惩工作;调查研究全省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指导全省财政系统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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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建设处 |
牵头与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负责管理中、省物资、粮食、棉花、食糖、医药等专项储备资金和政策性补贴;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作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制订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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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处 |
参与分管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掌握分管部门业务的全省基本情况;管理和参与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防灾资金;管理扶贫等政策性支出专项贷款贴息;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负责分管省级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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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财务处 |
参与编制本省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本年度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政策;组织全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的评估、论证、申报审批和实施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筹集和管理;研究制定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及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组织检查验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审核-分管部门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审核汇总上报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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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处 |
参与企业发展规划、结构调整以及相关政策、财务管理制度的研究、制订工作;参与省属企业兼并、破产、拍卖、划转、分立、租赁、公司制改制以及组建企业集团工作;负责地方金融企业的资产和财务监管;参与研究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政策;归口管理有关资金;完成企业财务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各市、部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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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政处 |
负责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拟定陕西省具体实施办法;提出权限内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负责、参与税收收入退库审核;负责、参与涉税政策研究,开展税政调研;宣传税收政策,监督检查各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税收资料的普查、统计,分析税源变化,提出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的政策性建议;处理税收政策争议案;负责关税及进出口税收政策管理;负责全省税务系统经费预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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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处 |
参与全省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制度的研究、拟订;提出省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制订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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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处 |
参与编制全省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规划,制定管理办法,进行相关研究; 对全省拟申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进行审核、组织评估、提出建议并向中央申报,参与项目的国外谈判及磋商,代表省政府与财政部、转贷银行、省内有关部门签署项目法律文件;对省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进行财务管理,编制项目年度财务报告,监督贷款赠款资金和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和使用;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债务偿还,制定偿债计划,监督落实偿债资金;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与省内的人员和业务交流,接待外方官员和团组来陕考察访问,组织省内项目人员出国学习交流,承办相关国际和国内会议;监督管理全省财政国债中介机构清理整顿遗留问题,协助财政部做好省内国债的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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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管理处 |
研究拟定我省政府采购配套政策和规章制度;研究确定省级政府采购的中长期规划;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收集、发布和统计政府采购信息;组织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审批进入本省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资格;审批社会中介机构取得本省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资格;确定并调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采购范围的限额标准;编制省级采购机关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处理省级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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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
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我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制度、办法和实物资产的配制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纠纷调处,资产统计及信息管理;审核单位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调剂,审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变动、资产处置事项,监管行政事业单位产权交易行为;审批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方案,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收益的收缴监督管理;研制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考评制度,并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的有效性进行考核评价;负责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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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
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厅机关的情况,搞好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机关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省直机关工委以及厅党组中心工作,提出贯彻和落实的具体意见,并报告各项任务贯彻落实的情况;组织指导厅内各级党组织对全体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爱国主义、道德、品质和优良作风等教育;根据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好党员经常性管理,并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工作。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及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密切联系改革开放和财政业务的实际,认真做好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领导厅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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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村税费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税费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我省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和相关配套政策;具体指导市、县(区)税费改革工作,对各市、县(区)税费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审核意见;督促检查各市落实各项改革政策,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查处有关案件,协调、解决税费改革中各种矛盾和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改进税费征管方式,规范税费征收行为;负责全省税费改革前后有关税费征收情况的统计分析;开展税费改革相应调查研究工作,综合反映税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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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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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产资金管理局 |
负责财政周转金借款单位、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到逾期财政周转金借款的回收;负责全省地方性财政周转金管理的业务规程的制定;负责指导市、县(市、区)地方财政周转金管理工作;负责代表省政府对财政周转金投资所形成的股权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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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监督检查局 |
拟定本省财政监督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全省财政系统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重大或专项财政监督检查;监督财政收、支的执行情况;监督财政资金的绩效和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负责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依法查处重大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管理财政监督派出机构;负责市县上级各项转移支付和重点支出资金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机构开展财税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监督、检查省财政厅机关及所属单位财政法规、政策、制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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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库支付局 |
配合财政国库部门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配合国库管理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检查;办理省级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和授权支付额度下达;负责指导和监督代理银行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为预算单位设立支出总账和分类账管理系统,进行相关会计核算;配合财政国库部门对代理银行执行代理协议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会同财政厅相关部门建设、完善国库支付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国库动态监控和督导系统;配合财政厅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培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对省级预算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单据审核、科目设置、编制凭证、登记账簿、提供会计月报、季报和年度决算报表等会计信息资料,对省级预算单位的各项资金收支实施会计监督;负责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统一发放工作;对统发工资单位人员工资实施日常动态管理;负责个人工资卡的开户、发卡、换卡等工作;负责省级外事接待服务项目接待费用的结算工作;负责省级领导外事活动及出访费用的结算工作;负责省级部门和单位各项会议费的结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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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关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高等财经职业技术教育办学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高等财经职业技术教育,培养财经管理和财经应用等方面的技能应用型人才和管理服务型人才;开展财政理论与经济管理的研究工作;负责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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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属事业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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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负责厅机关、家属区的日常管理和环境卫生,美化办公生活环境;负责水、电、暖、气、锅炉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检查维修,确保设备完好和正常运转;承担财政厅授权管理的机关房产、固定资产及其他有关管理工作,授权负责财政厅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财政厅车辆管理、维修保养工作,协调处理交通事故,开展安全教育工作;负责财政厅干部职工的就诊、公费医疗、疾病预防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食堂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财政厅机关的文件资料印刷、校对装订和传递工作;负责财政厅电话设备和线路的维护、检修、迁移、故障排除,保证通讯畅通;负责机关日常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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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科学研究所 |
负责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各市(区)搞好财政调查研究;参与财政重大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制定工作;负责完成财政部布置的有关重要报告、全国财政科研协作课题;会同有关处室做好财政宣传工作;负责陕西财政学会的日常管理,协调同中国财政学会的关系,完成中国财政学会布置的各项工作,督促、指导各市(区)财政学会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开展工作;负责陕西财政志方面的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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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财会》杂志社 |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围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特别是西部大开发和建立公共财政框架,探讨财经理论,提供财经信息,推广财会知识,促进财经工作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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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
制订全省财政系统信息化和“金财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与实施方案,省、市、县各级财政部门的信息化和“金财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与实施管理;管理全省“金财工程”和财政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计划,具体管理省本级资金,监督市县资金使用情况;管理财政业务流程规划与财政数据信息标准;管理省、市、县各级财政业务技术支撑系统的运行与技术支持;制订全省财政部门信息化培训计划和全省预算单位财政业务信息化培训计划,管理高等级信息技术人员的培训;负责厅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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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离退休人员 服务管理所 |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学习、文件传阅、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发放,以及厅机关其他福利性物品的发放;保证离退休人员急重病医疗就诊用车,为离退休干部外出学习开会、看病及参加社会活动提供用车服务;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管理活动场所;负责组织离退休人员的定期体检和离退休干部的健康休养;会同有关单位办理离退休人员的丧葬、善后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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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
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的注册、转所,协助财政厅相关部门办理机构设立有关事宜;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组织实施全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依法监督、管理境外、省外社会审计机构和人员在我省开展业务的有关事项;监督、指导各市区行业管理机构的工作;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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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评估中心 |
执行有关资产评估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办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注册、转所,协助财政厅相关部门办理机构设立有关事宜;组织实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准则、规则,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组织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任职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协助组织实施全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依法监督、管理境外、省外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在我省开展业务的有关事项;监督、指导各市区行业管理机构的工作;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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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资金管理中心 |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参与收费项目和收缴政策的制定、全省财政票据监(印)制和管理,受财政厅委托负责省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及票据的发放、核销,查处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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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干部教育 培训中心 |
按照大力提高全省财政系统干部队伍的文化素养和业务素质的要求,负责系统内各学校的宏观管理与业务指导;负责组织本系统各级财政、财务会计人员的学历教育、非学历的岗位、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管理主要为本系统教育工作服务的有关专项业务;负责管理厅机关的培训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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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单位政府 采购中心 |
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支持民族工业经济,组织省级单位政府采购具体事务;组织实施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受其他采购机关的委托,代行采购或组织招投标事宜;负责省级集中采购项目资料的统计;引导采购人采购环保节能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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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医疗、养老资金管理中心 |
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医疗补贴个人账户的开设和注销,审批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医疗补贴资金的缴存、支取和转移业务;负责审核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资金运作,确保资金安全、保值、增值;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个人医疗卡的制作、发放、管理;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以前年度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的支取及调入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的转移、支取业务;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个人账户建立和资金发放;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养老金和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有关会计核算;负责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及会计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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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评审中心 |
依据省政府批准的项目投资计划,配合财政厅相关部门编制年度评审计划,对列入年度评审计划项目的工程的概、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进行评审,受委托批复竣工财务决算;负责部门预算的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预算审查;对专项资金的建设项目核查;负责财政投资项目的财务分析、绩效评价等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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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大厅服务中心 |
负责政务大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及安全保卫、清洁卫生工作;负责政务大厅的文件、邮件传递及各公共服务项目的管理;负责政务大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及维护;负责招投标有形市场的招投标设施管理及招投标信息发布;接待省内外政府参观团及外国友人的来访;介绍宣传政务大厅的各种活动;组织协调政务大厅基础设施建设及发展的初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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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设基金中心 |
按照保本微利、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原则,对省级经济适用房建设基金进行经营运作,管理住宅建设投资,逐步满足省直党、政、群机关,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职工住房的需求,实现住宅商品化、社会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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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会计函授学校 |
贯彻执行总校制定的工作条例和管理办法,拟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实施办法;积极稳妥地开展会计专业学历的函授教学工作;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组织和开展在职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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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艺术幼儿园 |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对幼儿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幼儿园理事会的指示和决议;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导,热爱幼儿,为人师表,努力做好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科学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园务、保教、财务、招聘计划,通过督促、检查和总结保证规划和计划的完成,不断提高整体办园水平;发挥体制特点和优势,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竞争机制,达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狠抓教师业务培训和提高,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促进保教质量全面提高;突出办园特色,学习吸收幼教新理念、新信息,开展艺术、双语、蒙氏、感统等教学,启迪幼儿智力,培养幼儿广泛兴趣,促进全体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和谐发展;立足于为社会、为机关、为家长服务,发挥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促进家园共育;积极开展党、团、工会工作和活动,加强人员思想教育,关心教职工生活,改善工作条件,树立和发扬“团结、进取、慈爱、创新”的园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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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属社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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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学会 |
组织、推动会员和社会力量开展学术活动,探讨财政经济基本理论问题和重大方针政策问题,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管理体系;研究和总结我国我省财政工作的历史经验,探讨其发展规律;宣传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在改革发展中财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其解决途径;组织专业委员会开展专题财政理论研究工作;组织资料交流,沟通信息;建立学术档案,开展优秀财政理论研究成果评选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人才培训和咨询业务;反映会员对我国我省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编辑出版财政经济理论书籍,代办有关书刊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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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预算会计 研究会 |
贯彻落实《预算法》和《会计法》,宣传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预算会计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法规制度;组织推动全省预算管理、预算会计学术研究活动。推广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专题研究探讨预算管理、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和国库管理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对预算管理、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的科研成果和工作经验,开展学术交流和经验介绍,并进行评比表彰;开展国内学术交流。学习研究国外经验。预测反映预算管理和预算会计发展趋势及动态信息;推动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智力开发。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预算管理和预算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宣传推广预算会计电算化;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完成财政部门委托的专项业务工作,为财政实际工作服务;做好《预算管理与会计》刊物的发行工作。交流信息,推广经验。促进理论的发展和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反映预算管理、预算会计和财务管理人员工作中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向他们提供学习和交流科研成果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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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会计学会 |
组织和协调全省会计学科的学术研究及推广应用;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会计和经济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承办或举办各类培训班、辅导班和会计讲座,积极培养会计人才,提高会计队伍素质;组织会计专家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活动,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组织编写学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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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有资产 管理学会 |
组织全省国有资产科学研究,逐步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科研体系;组织会员积极开展国有资产理论、法规及改革中的难点问题的调研,为政府、企业提供更多、更好、更切合实际的建议;接受中国国有资产学会、省财政厅及政府的委托,承担或参与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调研和制定工作;组织和协调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知识的普及宣传活动,以提高全省的国有资产意识;开展有关国有资产的各种业务咨询和培训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和发展服务;组织开展国有资产人才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组织编辑会刊、书籍及会员研究成果交流资料;加强同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学会及省内兄弟学会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参加其组织的有关活动,并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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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财政学会农村财政研究会 |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着重研究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部门如何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工作;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围绕提高我省农业综合能力,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变,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开辟农村财源途径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围绕脱贫致富,减负增收,实现农村小康这一主题,研究如何有效地帮助贫困地区进行经济开发,加快脱贫致富力度,坚持开发式扶贫的途径和方法;研究探索农业现代化建设资金来源,合理的投资方向和结构,以及加强资金管理,搞活资金融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问题;研究农村财政、税收体制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加强农村财政建设,特别是税费改革等,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农村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接受上级学会及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专项委托事项。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开展咨询、培训等服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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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学会 |
组织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会计、财务和经济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向有关部门提供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外商投资企业会计科学的理论研究和各种形式的学术讨论、学术交流活动,编辑、出版外商投资企业会计专辑和资料,协助财政部门组织各种形式的外商投资企业财会人员培训班;调查和研究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调查外商投资发展规模、成功经验,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环境变化、效益变化与对策等,探讨解决的途径和方法;调查总结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在实施《会计法》、《新企业会计制度》等财政会计法规中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积极争取政府有关业务部门和外商投资企业对本会科研活动的大力支持,努力把科研和调查课题的重点落实在扩大吸引外资和财政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把科研和调研组织管理与财政业务处监督结合起来;开展对外交流,加强同兄弟省、市、自治区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学会和有关部门、以及团体会员之间的联系,提高整体素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创办多种“以会养会”事业,壮大学会财力、物力,发展学会组织系统,为学会开展较高层次、较大规模的研究活动打下物质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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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珠算协会 |
组织珠算理论研究,进行国内外学术交流,宣传普及珠算科学技术知识;培训珠算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提高珠算技术水平;开展珠算技术等级鉴定,组织珠算技术比赛;开展珠算算具、算史、算法以及珠算教学的研究活动;组织评议珠算科研成果,表彰奖励优秀作品;编辑印发珠算研究成果、珠算教学资料、提供珠算科技咨询和算具、题册等服务;总结、交流协会工作经验,举办各项开拓性珠算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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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 |
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注册,转所,协助办理机构设立有关事宜;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准则、规则,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组织对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任职资格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违反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组织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协助组织注册资产评估师全国考试;依法监督、管理境外、省外社会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在我省开展业务的有关事项;开展行业宣传,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技术支持;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监督、指导各市行业管理机构的工作;开展国际、国内业务交往活动;办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交办的有关事项;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政府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它有关工作。 |